(一)合作創建階段︰從舊政協到新政協
1949年9月到1954年10月是人民政協的合作創建階段,以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召開和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召開為節點標志。這一階段,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代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職權,為新中國的成立作出了重大貢獻。在組織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條件不成熟、時間不充分的情況下,人民政協代行全國人大職權是歷史轉換窗口期的必然選擇。
1949年3月,通過《中共七屆二中全會決議》指出:召集政治協商會議和成立民主聯合政府的一切條件,均已成熟。
1949年6月15日,新政治協商會議籌備會召開,毛澤東在會上重申了“召集新的政治協商會議成立民主聯合政府的一切條件,均已成熟”的提法。1949年9月17日,籌備會的第二次會議決定,將“新政治協商會議"改稱為“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簡稱“人民政協"這就是人民政協這一名稱的歷史由來。
1949年10月19日,召開了政協第一屆全國委員會第一次會議。會議選舉毛澤東為主席,周恩來、李濟深、沈鈞儒、郭沫若、陳叔通為副主席,李維漢為秘書長。這次會議,掀開了中國歷史的新篇章,在中國歷史上占有極為重要的地位。
1953年3月1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
(二)探索發展階段︰從代行全國人大職權到作為統一戰線組織
1954年10月至1978年12月是人民政協探索發展的階段,以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召開與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為起始和結束標志。人民政協代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職權的使命結束,回歸愛國統一戰線組織的政治本相。
1954年9月15日,在北京召開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人民政協代行全國人大職權正式結束。
1956年4月,毛澤東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擴大會議上發表《論十大關系》的講話。
1978年,中國進入了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的新時期,人民政協也開始了一個新的發展時期。
(三)鞏固提升階段∶從統一戰線組織到逐步制度化
1978年12月至2012年11月是人民政協發展的鞏固提升階段。經過社會主義建設與探索時期,中國共產黨加深了對人民政協作用的認識,進一步審視統一戰線的實踐和效應。改革開放以后,人民政協加快向制度化方向發展。
1978年2月,召開全國政協五屆一次會議,選舉鄧小平同志為全國政協主席。在鄧小平主席主持下,全國政協積極貫徹中國共產黨十一屆三中全會的路線、方針和政策,人民政協工作有了很大發展。
1982年11月,召開全國政協五屆五次會議通過了人民政協的第三部章程。這部章程規定了新時期人民政協的性質、任務、作用和基本工作,為全面開創人民政協工作新局面發揮了重要的指導作用。
1983年6月,全國政協召開了六屆一次會議。這屆政協具有空前廣泛的代表性,不僅增加了新的單位,委員人數也有很大增加。
1988年3月,全國政協召開了七屆一次會議,李先念同志當選為全國政協主席。
1993年3月,全國政協召開了八屆一次會議。會議選舉李瑞環同志為全國政協主席。
1995年1月,全國政協八屆九次常委會議通過了《政協全國委員會關于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參政議政的規定》。
(四)完善定型階段∶從制度安排到國家治理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
中共十八大至今是人民政協發展的完善定型階段。人民政協朝著更加完善更加定型的方向發展。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加強和改進人民政協工作的重要思想為加強頂層設計、理論創新、制度創新提供了根本指南。協商民主是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獨特優勢,是黨的群眾路線在政治領域的重要體現。中共十八大以來,協商民主取得重大進展。
2014年9月21日,慶祝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成立65周年大會在全國政協禮堂舉行,習近平發表重要講話。
2015年2月,中共中央下發《關于加強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建設的意見》。
2015年6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關于加強人民政協協商民主建設的實施意見》。
2017年2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關于加強和改進人民政協民主監督工作的意見》,這一系列文件是新時代人民政協發展的重要遵循和實踐指南。
2018年11月27日,習近平、李克強、汪洋、王滬寧、趙樂際、韓正、王岐山等出席中央政協工作會議暨慶祝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成立70周年大會。